本报讯 (记者 谭遥)堆满液化气罐的门市突然起火,随时有爆炸的危险。当消防队员赶到附近的一机械厂内准备取水时,门卫却以“用水得付钱”为由,拒绝消防队使用消防栓取水。前天下午,这起火灾就发生在巴南区花溪村8队。
气罐随时可能爆炸
前天傍晚6点26分,当巴南区消防支队李家沱中队的官兵赶到现场时,出事门市里正蹿出火焰,卷帘门已遭大火烧穿。消防队员将卷帘门完全破开后大吃一惊:地上摆着10多个液化气罐,其中的两三个正“哧哧”漏气,且已经被引燃。
一旦罐内液化气受热膨胀产生爆炸,就将会产生十几个气罐的连锁爆炸。在场的消防员和民警紧急将路段封闭,并将在场群众向外疏散。
消防队员来到附近的“重庆八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”内,准备接厂里的消防栓灭火,却被厂门口的门卫拦住。大约10多分钟后,厂领导才同意取水。
阻止取水可处拘留
“这个时候,现场的火势已被控制住了。”据介绍,寻找水源的队员不得不从数百米外的花溪河中抽水。
火势控制后,消防官兵冒险将14个液化气罐成功转移到了空地上,并将漏气的阀门口堵死,险情被成功排除。
对于阻止取水的行为,市消防总队法规处表示,根据在5月1日施行的新《消防法》规定,消防扑救火灾时,有权使用各种水源,拒不执行者,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目前,此事仍在进一步调查中。